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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监管局:抓实“四个方面” 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吉林监管局坚持以严格内控管理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地生效,以严格制度执行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和提升财政监管效能,抓实“教育引导、制度建设、内控执行、整改落实”四个方面,持续加强内控建设,切实推动内控工作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 

  一、抓实教育引导,打牢内控思想“根基”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召开局内控委会议、专题会议等,及时学习贯彻财政部党组关于内控工作的有关部署和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全局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机关建设需要、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内控工作在新发展阶段的重要意义,着力增强做好内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厚植风险意识。紧密结合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周活动等,教育引导干部深入对照、深刻反思、深度警醒,增强自律自省自觉,严守纪律规矩,不逾廉政红线。三是强化培训学习。通过局内控委带头领学、专题培训集中学、支部结合业务特点互动交流学等方式,将内控工作要求、内控制度规定作为全局干部的必修课,推动内控理念入脑入心入行。 

  二、抓实制度建设,扎紧筑牢制度“笼子” 

  一是突出“全”。坚持工作事项全面覆盖。吉林监管局制定实施涵盖9方面职能履行的《内控操作规程》,以及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改进和反馈全过程的各项制度50余项,建立形成了“党建制度为引领、业务制度主核心、管理制度奠基础”的制度体系,实现了党建、业务、日常管理全覆盖。二是突出“严”。坚持问题导向贯穿始终。围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制定《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在重大检查、核查、审核工作中,向相关单位征求工作组人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以及“四风”方面表现的廉政意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三是突出“新”。坚持制度评估常态长效。为实现内控制度与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新变化、新要求有效衔接,局内控委要求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对内控制度的可行性、有效性进行常态化评估,及时查找现行制度存在的短板、漏洞并提出修订意见,按照“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内控制度评估常态长效机制。 

  三、抓实内控执行,安好用活执行“辔头” 

  一是内控责任压紧压实。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调整和人员轮岗实际,及时调整局内控委成员,明确工作任务与责任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局内控委员的领导责任、内控办的牵头组织协调责任、各处室的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大合力,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局内控委主任,以上率下,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风引领的“头雁”作用。二是内控管理同频共振。提前谋划,内控委专题研究制订内控年度工作要点,突出重点、加强指引,增进全局干部自觉做好内控的共识;将内控工作列入局长办公会议议事日程和年度履职尽责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与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更好发挥内控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四、抓实整改落实,着力补齐内控“短板” 

  一是用好“改”的有效手段。直面问题实施销号整改。针对内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处室严肃认真对待,由内控办督促各处室逐项逐笔销号式整改。对于即时能改的,立行立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措施,专人负责跟踪落实。二是树立“防”的鲜明导向。完善机制强化成果运用。把加固薄弱环节作为加强和改进内控工作的着力点,对于检查发现的偶发性问题,由内控委开展提醒教育,对于频发性问题,专题剖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关键,深挖制度风险,及时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建设,切实把检查成果巩固起来,不断提升内控质量和风险防范效果。三是把握“变”的规律特征。举一反三促进工作提升。针对监管事项、工作要求等新变化,要求各处室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开展回头再自查,并要求检查组、被检查处室和局内控办高度重视内控对防范业务风险、管理风险、廉政风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担起整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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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