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吉林监管局:提升债务监管质效
促进地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吉林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推进东北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吉林省省情实际,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全面、立体、精准”的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促进吉林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完善“贯通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基础
一是建立“横向联动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建立与纪检监察、审计及财政等监管、管理部门的联系联动,形成“信息共同使用、政策共同研究、规范共同制定”的联合监管机制,如与吉林省财政厅就新增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情况核查等多项工作开展联合行动,扩大监管影响,强化监管震慑,有效发挥监管合力,做到“以查代训、以查促管、查管互动”。二是建立“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制度”,强化担当作为。围绕防范化解风险目标,密切关注全省债务管理难点堵点,建立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制度,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始终保持高度敏感,确保经济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建立“统筹监管力量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梳理细化债务监管职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统筹全省债务管理力量,建立省内基层财政部门债务监管人才储备机制,在开展重大专项工作时,抽调专人形成“地区交叉互审、问题分析研讨、人员沟通交流”工作机制,各地债务管理人员“比学赶帮超”,通过实行“业务赛马机制”储备一批“核查能手”,有效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工作的“严、深、细、实”。
二、强化“监管核查”力度,聚焦政策落实
一是构建财会监督体系,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主业,以“积极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为目标,深入研究思考,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探索实践,强化债务领域监管,在着力提升财会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下力气、下决心”。二是加强债券全流程管理,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举。债券资金作为财政资金的有效补充,对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监管中,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核查,全面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管理责任,强化硬性约束,规范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推进债券资金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用好专项债券,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推动化解风险并严控新增,统筹“强监管”和“谋创新”结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决策部署,吉林监管局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指导督促地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安排财政资金、压减支出、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方式逐步化解风险,在债务化解过程中找到新的发展路径。同时,吉林监管局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和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三、推进“数据信息”建设,构建监管闭环
一是聚焦监管工作“数字化”,提升监管时效性。积极与吉林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完善吉林省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端口,专门设立监管局查询权限,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及应用,推进利用“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综合研判”等综合性、数据化方式,开展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管理的常态化监管。二是聚焦风险防范“精准化”,提升监管有效性。坚持稳妥有序、分类施策的改革化险机制,依托监测平台,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紧盯问题线索,精准锁定风险,有效强化监管保障。三是聚焦日常监管“全面化”,提升监管创新性。日常监管以“数字化手段+财政监管”为路径,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系统性动态监管网络,由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由被动响应向主动识别预警转变,提升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四、加强“培训宣传”力度,前移监管端口
一是强化政策辅导,以规范公开促规范管理。积极思考、主动作为,对地方政府债务公开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制作债务信息公开内容一览表,在督导各级财政部门自查基础上开展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监管工作,结合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适时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培训,将监管端口前移,做好政策辅导工作,采取“自查——监管——培训——再自查”方式实现债务公开闭环监管。二是强化政策宣讲,以规范理解促规范管理。在核查现场,反复与各级财政部门、项目单位沟通情况、宣讲政策、答疑解惑,相关单位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主动立查立改,及时纠偏,防止“改了又犯、犯了又改”,切实提升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水平。三是强化提示提醒,以防范风险促规范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债务风险提示及监管约谈办法,对存在问题地区下发风险提示函、开展监管约谈,做到层层传导压力,督促相关地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切实加强风险防范。
通过构建“夯实基础保障、严格核查监督、强化预防监控、深化成果应用”的债务监督体系,有效提升了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效能,助力吉林省新质生产力发展。下一步,吉林监管局将继续以加强管理和防范风险为重心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工作,赋能新质生产力。一是优化债务监管服务,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持续把服务新质生产力作为落脚点、关键点、支撑点,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重点关注债券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助力吉林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二是强化债务风险防控,保障经济稳定运行。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力度,重点关注地方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情况,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做到监管“长牙带刺”,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保驾护航。三是助力财政体制改革,提升债务监管水平。加强债务管理领域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为财政体制改革积极建言献策,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扎实推动债务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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