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刚:学纪、明纪、守纪做党纪学习教育的笃行者
财政部吉林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 徐刚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党纪党规,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作为财政监管工作人员,财经纪律的守护者,更应该把学纪、明纪、守纪融入日常,铭记于心,日行不怠,不辜负党和人民,不辜负财政部党组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使命。
一、学党纪是终身课题,要持之以恒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的突出亮点。党中央先后于2015年、2018年和2023年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
(一)在学党纪中明方向。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通过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我们应充分认识到要不断加强党纪学习,把党纪的边界弄明白、想清楚,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知道违反党纪要付出什么代价。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我们的一切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必须在思想上竖起纪律规矩这根“高压线”,自觉遵守党纪,在日常行为中心怀戒惧、心存敬畏,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听党话、跟党走,永远做党和人民群众的忠诚卫士。要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拒腐定力、道德定力。同时,对《条例》中关于财经纪律的相关条款,监管局的党员干部必须要更深一层学懂弄通,使之成为我们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和监管重点,让党纪真正成为我们手中的利剑和行动指引。
(二)在学党纪中强品德。《礼记·大学》中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有深刻诠释,并且,把修身放在了第一位。古人还讲“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百行以德为首”。这些都是指的修身与立德的道理。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德乃官之本,是否遵守党纪是修德的试金石,能自觉遵守党纪,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人必是有德之人。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各项建设不断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在各自岗位上奋勇拼搏,无私奉献,为国家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一些党员干部也受到“糖衣炮弹”的腐蚀,这其中包括个别监管局的党员干部,他们淡忘了初心使命,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些人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而且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究其根本,就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所以,监管局的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时刻同自己作斗争,吾日三省吾身。要敢于同一切损害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歪风邪气作斗争,不能装作看不见听不见,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能做摇摇晃晃的“墙头草”,不能做表里不一的两面派,要敢于亮剑,做自我革命的标杆,做有德之人。
(三)在学党纪中守初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精神之钙。从近年来通报的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看,直接原因是党纪意识不强,而根源则在于信仰迷茫、精神迷失。监管局的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家园,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守人民立场,绝不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始终把实现人民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个人感情同党性原则、私人关系同人民利益相抵触时,必须毫不犹豫站稳党性立场,坚定不移维护人民利益。要不断强化党性锻炼,增强“四个意识”,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清醒,对党忠诚老实,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群众的点滴小事放在心中,不能光喊口号不见行动,要多下基层,深入群众,扎扎实实去调研,深入实际去思考,全力以赴去解决,把人民至上的理念融入实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明党纪是遵规守纪的前提,要明其所往
党纪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的标准和遵循,明党纪就要做到“知其所来、识其所在、明其所往”,要准确掌握党纪的具体要求,时刻以党纪为镜,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纪校正思想和行为。党纪学习教育也要讲求学懂、弄通、做实,学纪知纪是内化于心的基础,接下来就是要明纪,形成方向明确、是非明辨、公私分明的行为准则。要熟知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责,该干的事不仅要办,更要办好办实。更要知道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做到心中有戒有畏,不该伸手的坚决不碰,勇于向违纪行为说不。
(一)保持对党纪的敬畏。“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敬畏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优秀品德、严正态度和为官智慧。只有懂得敬畏,才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监管局的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权力、地位是党和组织给予的,始终以敬畏之心用好权、履好职。要时刻敬畏法纪不逾线,牢记法纪就是高压线,养成遇事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习惯。严守党纪,自然就能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将敬畏植根内心,扎根灵魂,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由敬生畏,因畏自律。要注重小节不含糊,要明白小节影响着大节,量变会引发质变。要常怀防微杜渐之心,把每一件小事都当成对自己的考验,严防一念之差、一时糊涂,多一点健康爱好,少一点低俗情趣;多一点独处静思,少一点灯红酒绿;多一点甘于清贫,少一点奢靡享乐。
(二)保持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阵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部分,是常态化长效化的思想教育。党员干部应将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贯穿平常,在心中常念“紧箍咒”,长设“防火墙”,炼就“金刚不坏之身”,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谨慎公正地行使权力,顶得住压力,经得住诱惑,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鲁迅先生说:“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华罗庚先生经常告诫自己说:“树老怕空,人老怕松,戒空戒松,从严以终”。财政部老部长吴波同志两立遗书,千叮万嘱,委托儿子在他逝世后将住房退还国家,其严以自律的精神是万千财政干部的楷模。所以我们监管局党员干部的党纪教育要久久为功、潜移默化,要真抓真管,常抓常管,切实抓出常态、抓出习惯、抓出自觉,让广大党员的党纪意识落地生根,成为思想自觉。
(三)保持严格自律的行动自觉。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员干部的腐败从来都是从不经意的小事、不检点的小节开始的,从第一次的下不为例,慢慢转变为欲罢不能。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党纪都有明确规定,做事情前认真查一查、看一看,作为行动的遵循。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能力,主动下功夫、花心思、见成效,做到眼里“明规矩”,心中“有规矩”,手上“守规矩”,使之真正成为我们的行动自觉。好干部牛玉儒几十年来不知帮多少百姓解过忧困,但从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从没有给亲友批过一张违背原则的条子。他说:“权力是人民给的,不属于我自己,我不能随便支配!”牛玉儒能做到严以用权,正是因为他把共产党人权力观当成了一辈子的信仰。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像牛玉儒同志那样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像他那样对待权力。监管局的党员干部要争做焦裕禄、牛玉儒式的好干部,干净用权的同时从严从实谋划好、落实好财政预算监管各项任务,在工作中树立监管局干部的良好形象,齐心协力开创财政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三、守党纪是担当作为的成事之基,要自省自律
坚守底线必须顾大局识大体,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对于一个政党,党纪是生命线,对于一名党员,党纪是高压线。党纪是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基本底线,也是每一个党员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日常行为准则。监管局的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带头执行和维护党纪,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开透明地履行职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担当为要,实干为先,要切实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搞花架子、喊空口号,做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关键时顶得住冲得上的干部,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务实,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党员干部要带头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用权,始终廉洁从政。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也是升华认识、强化意识的根本途径。实践中严格执行党纪,是增强党纪意识的根本途径。实践也表明,法纪意识强的领导干部在实践中多是严守法纪的,而违纪乱法的必然是法纪意识不强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监管局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任何时候都不越轨、不逾矩。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用制度管住权、管好权,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责任,管好自己的同时,要管好分管部门单位、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等,督促其严格遵规守纪,发现违纪的,要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切实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
(二)党员干部要经常对照自省,及时纠偏。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要眼中有纪、心中有法、脚下有线,决不能心存侥幸。党员干部要经常对照党纪查摆自己言行上的偏差并及时纠正错误,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问题。要切实在严格执行党纪的实践中强化党纪意识。要带头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真正将党纪当作悬梁之剑,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自觉用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到由表及里洗涤净化心灵,把党纪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变成增强纪律意识、鞭策自我进步、提升党性觉悟的过程,真正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形象。
(三)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强化守规矩意识。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不可逾越的红线、不可触碰的底线,党员干部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习惯时刻用党纪约束自身的一言一行,争做遵守党纪的“干净人”“明白人”。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党纪是行为准则,要明白守纪律讲规矩既是约束我们的“紧箍咒”,同时也是保护我们的“护身符”。要把党纪学习作为“日常习惯”和“终身课题”,在学深、细悟、笃信、力行中收获满满,进而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我们的行动遵循,在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激荡清风正气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真正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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