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吉林监管局:四统一四提升 聚焦“整建促”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吉林监管局认真执行《财政部吉林监管局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吉林监管局关于落实“整顿行业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持续加强辖区内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管,紧紧围绕“整建促”工作主线,坚持“四统一四提升”的工作思路,随机抽取9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加强监管,努力提升行业监管水平,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统一组织实施,提升监管合力。吉林监管局联合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共同研究确定“一个中心两个重点”检查思路,即围绕“整、建、促”这个中心目标、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和超出胜任能力执业两个重点开展专项检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统一制定检查方案,统一检查目标,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统一培训学习,提升检查能力。检查组统一开展查前培训,学习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政策把握的准确性。同时汇聚双方经验,结合吉林监管局和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有关政策的理解和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线索,深入剖析交流如何发现问题,如何界定问题,统一问题认定口径,统一检查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检查能力。培训中联合研究制定资料清单随同检查通知一并送达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提前准备好有关资料,进一步提高检查效率。
三是统一规范程序,提升检查质量。针对检查工作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地方分所数量多、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检查组注重规范检查程序,统一下发检查通知,统一检查工作底稿的编制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进点出示行政执法证和检查结束充分征求意见程序,确保工作程序规范、提高工作严肃性和严谨性。
四是统一处理处罚,提升检查震慑。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吉林监管局和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联合审理,联合认定,确保问题定性准确,证据确凿,处理处罚依据充分。下一步,吉林监管局和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根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分别对有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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