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吉林监管局:“四措并举”强化绩效评价 保障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绩效评价是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的关键环节。财政部吉林监管局紧扣自身职责,全方位、深层次推进绩效评价工作,为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筑牢坚实根基。
一、精准定位,筑牢绩效评价根基
一是践行政治使命,彰显责任担当。绩效评价工作不仅仅是在衡量业务成果,更是在检验政治担当、践行政治使命,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部署的积极践行。吉林监管局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绩效评价作为保障财政资金合理使用的关键环节,确保每一笔钱都花在刀刃上,切实服务人民,回馈社会。
二是明确核心目标,聚焦资金实效。紧密围绕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将绩效评价目标深度融入政策全生命周期的各个流程,确保评价工作有的放矢,精准聚焦资金使用的实际成效。如在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中,以改善民生福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为核心目标,从政策覆盖范围、受益群体满意度等多维度考量资金使用效果。
三是统筹全局力量,凝聚工作合力。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管始终是监管局的核心工作,每次绩效评价工作组都由局领导亲自挂帅,高位统筹,充分发挥AB处室协同配合的作用,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保障了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优化方法,提升绩效评价效能
一是提高抽查选点精度,靶向发力。充分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测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收集、整合有关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资金流向、使用集中度等,精准定位绩效评价重点与疑点,提高抽查选点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为实地核查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聘请专家参与评价,专业保障。在涉及工程造价等专业性很强的水利、农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中,聘请有关政府部门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发挥其专业领域的优势,对复杂项目或重点领域进行深度评价。同时,相关处室人员全程参与专家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三是合规性真实性并重,双向把关。一方面,对评价指标进行合规性评价,确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和使用遵循既定法规、制度和流程,满足资金使用效益的各方面要求。另一方面,关注执行层面基础数据的真实性。比如在学生资助政策评价中关注受助学生资格认定,从而确保受助学生数量真实;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中关注项目建设的真实性,确保农田设施符合建设参数,能够正常使用。
三、强化监督,保障绩效评价质量
一是开展政策全生命周期评价,全程管控。对评价项目进行政策全过程评价,从项目的立项、实施到验收,从资金的省、市、县三级拨付、管理、使用,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和资金严格按照既定程序和标准管理和使用。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违规操作、数据造假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实施评价工作政治监督,提质增效。每年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吉林监管局政治监督清单中,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工作。机关纪委通过现场督导、审阅工作底稿、座谈走访等手段,对评价工作质量进行把关,确保评价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是接受被评价部门监督与反馈,强化保障。向被评价部门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征求意见函,对评价工作组成员工作作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反馈。及时向被评价部门反馈评价结果,充分研判其反馈情况并采纳其合理意见。通过监督与反馈,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公信力,不断提升评价质量。
四、结果应用,发挥绩效评价价值
一是与预算安排挂钩,精准施策。推动有关方面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调整的重要依据,切实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杜绝财政资金浪费,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是推动政策优化调整,助力决策。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深入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反映出的政策本身和执行中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助力政策制定部门优化完善政策。
三是强化问题立行立改,长效提升。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因管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问题,要求被评价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进行立行立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营造“重绩效、讲效益”和与监管部门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良好氛围。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