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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吉林监管局:“四措并举”强化绩效评价 保障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绩效评价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的关键环节。财政部吉林监管局紧扣自身职责,全方位、深层次推进绩效评价工作,为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筑牢坚实根基。 

  一、精准定位,筑牢绩效评价根基 

  一是践行政治使命,彰显责任担当。绩效评价工作不仅仅是在衡量业务成果,更是在检验政治担当、践行政治使命,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部署的积极践行。吉林监管局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绩效评价作为保障财政资金合理使用的关键环节,确保每一笔钱都花在刀刃上,切实服务人民,回馈社会。 

  是明确核心目标,聚焦资金实效紧密围绕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将绩效评价目标深度融入政策全生命周期的各个流程,确保评价工作有的放矢,精准聚焦资金使用的实际成效。如在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中,以改善民生福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为核心目标,从政策覆盖范围、受益群体满意度等多维度考量资金使用效果。 

  统筹全局力量,凝聚工作合力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管始终是监管局的核心工作,每次绩效评价工作组都由局领导亲自挂帅,高位统筹,充分发挥AB处室协同配合的作用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保障了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优化方法,提升绩效评价效能 

  一是提高抽查选点精度,靶向发力充分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测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收集、整合有关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资金流向、使用集中度等,精准定位绩效评价重点与疑点,提高抽查选点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为实地核查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聘请专家参与评价,专业保障在涉及工程造价等专业性很强的水利、农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中,聘请有关政府部门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发挥其专业领域的优势,对复杂项目或重点领域进行深度评价。同时,相关处室人员全程参与专家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三是合规性真实性并重,双向把关一方面,对评价指标进行合规性评价,确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和使用遵循既定法规、制度和流程,满足资金使用效益的各方面要求。另一方面,关注执行层面基础数据的真实性。比如在学生资助政策评价中关注受助学生资格认定,从而确保受助学生数量真实;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中关注项目建设的真实性,确保农田设施符合建设参数,能够正常使用。 

  三、强化监督,保障绩效评价质量 

  一是开展政策全生命周期评价,全程管控。对评价项目进行政策全过程评价,项目的立项、实施到验收从资金的省、市、县三级拨付、管理、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和资金严格按照既定程序和标准管理和使用。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违规操作、数据造假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实施评价工作政治监督,提质增效每年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吉林监管局政治监督清单中,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工作。机关纪委通过现场督导、审阅工作底稿、座谈走访等手段,对评价工作质量进行把关,确保评价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是接受被评价部门监督与反馈,强化保障向被评价部门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征求意见函,对评价工作组成员工作作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反馈。及时向被评价部门反馈评价结果,充分研判其反馈情况并采纳其合理意见。通过监督与反馈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工作的公信力,不断提升评价质量。 

  四、结果应用,发挥绩效评价价值 

  一是与预算安排挂钩,精准施策推动有关方面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调整的重要依据,切实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杜绝财政资金浪费,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是推动政策优化调整,助力决策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深入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反映出的政策本身和执行中的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助力政策制定部门优化完善政策 

  三是强化问题立行立改,长效提升。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因管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问题要求被评价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进行立行立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营造“重绩效、讲效益”和与监管部门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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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