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吉林监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3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加大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力度,扎实推动企业做好2023年年报工作,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3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29号)。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通知中的准则实施重点,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合理作出职业判断,高质量做好2023年年报工作,确保企业会计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如在年报工作中遇有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相关问题,请根据我局会计监督日常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
联 系 人:王志强
电 话:0431-85109763
电子邮箱:42064845@qq.com
附件: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3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吉林监管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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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